劳动仲裁众院同办案 求真务实法律显威严

  1月26日下午,西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依法受理的李某诉汉中盛卓制衣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件在该县堰口镇人民法院审判庭审理,该案件组成合议庭的首席仲裁员、仲裁员、书记员由城固县、汉台区、略阳县仲裁院四名专职仲裁员担任,庭审、评议活动现已结束,西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于2月8日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仲裁裁决书。

  近年来,因劳动关系确认的案件在全国屡见不鲜,且根据实际案例的裁决(判决)结果来看也是观点各异,评判有别。西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此案后高度慎重,在排除各种困扰后确立“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迅速启动凝难案件审理机制,遂向汉台区、城固县、略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发起邀请函确定庭审人员,并将庭审场地安排在申请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庭。

  西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贯坚持依法办案、遵守办案制度,在案件处理中,弱化仲裁员的个人作用,强化案件集体研究、集体决定,达到以程序公正来保证实体公正的目的。今后,该院将更加注重加强与兄弟县区仲裁院的衔接和联动,形成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合力,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通讯员 陈天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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