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潼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新调解止纠纷 共谱民生和谐曲

  (作者:裴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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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渭南市潼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调解为主、仲裁为辅”的理念,不断创新服务思路,优化工作方式,推行“4+1”调解法,切实做到预防为主、多维调解、源头处置,推进多元化解矛盾工作机制落实落细,构建劳动争议纠纷调解体系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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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探索,建立了“案前先调解、收案再调解、立案三调解、庭审四调解、裁前再调解”的劳动争议纠纷处理“4+1”工作机制,将调解贯穿于劳动争议案件全过程,力促调解解决劳动争议。近日,仲裁院接到一起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案件。仲裁员严格按照“4+1”调解法,启动案前调解程序,第一时间介入处理,并在受理后,为了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通过电话和上门多次耐心与单位负责人进行沟通,反复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积极跟进。经多次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签订和解协议,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制作发放了调解书,为劳动者追回工伤待遇16万余元,实现了“仲裁员多动嘴,当事人少跑路”,有效解决了群众急难问题,彰显了仲裁调解的法律温度。

  下一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立足群众需求,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拓宽劳动纠纷化解服务渠道,充分运用“4+1”调解法,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多元高效、优质便捷的调解服务,最大限度将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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