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流动仲裁”进法院,诉源治理新模式

  (作者:胡雅晴 审核:丁白芳 袁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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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仲裁到法院裁审联调,直接在手机上就能签字确认调解协议,真是太方便了!现在心里终于踏实了!”杜先生在石泉县人民法院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站拿到调解协议书后激动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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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石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流动仲裁庭在县法院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站成功调处了一起因工伤保险待遇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当天,县仲裁院收到当事人申请后,约双方当事人到县法院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站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调解,调解员通过登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向双方当事人核实相关信息及案情后,通过法律释明、反复沟通和调解,双方当事人均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了调解协议,并通过登录微信“多元调解”小程序当场在各自的手机上在线签字确认。该案件从受理、组织调解、签署调解协议、送达,全流程线上完成。从仲裁院介入调解至法院司法确认完成耗时不到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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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采取线上“调解+申请”的工作方式,全流程网上一站式办理,当事人只需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就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无需再到法院现场提交纸质申请书,调解协议由人民法院、劳动仲裁委员会直接在平台上打印、盖章、归档,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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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县人社局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调解制度机制,打造专业化调解队伍。吸纳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仲裁员、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调解员,将劳动争议纠纷联动化解及远程线上司法确认模式覆盖到村(社区),实现劳动争议纠纷线上司法确认及联动化解“全覆盖”,运用信息技术助力劳动争议多元解纷,让纠纷化解于指尖,让纠纷止步于诉前,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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