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劳动就业管理局高效推进失业保险扩围工作

  今年以来,千阳县坚持用最快的速度、最暖的温度,最努力的态度,快速、高效推进失业保险扩围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简化线下经办流程,提高线上审核速度,加快资金发放进度,更好保障疫情期间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助力更多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此次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参保缴费满1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可通过陕西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失业补助金申领入口或者关注“宝鸡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报,也可凭本人有效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件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申领。

  全县失业人员全部享受到政策红利。截至目前,全县共发放失业补助金59.88万元,惠及519名失业人员,政策享受率较高。 (孙颖 冯少洁 张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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