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城乡劳动就业技术学校出台《信息宣传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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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1、为加强学校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学校工作动态和成果,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员工。

  二、信息宣传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1、成立学校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校的信息宣传工作。

  2、各部门指定一名信息宣传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三、信息宣传的内容

  1、学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

  2、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新举措、新成果。

  3、学校举办的重要活动、会议、培训等。

  4、师生在各类竞赛、评比中获得的荣誉和成绩。

  5、学校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

  6、学校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交流情况。

  四、信息宣传的渠道

  1、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

  2、政府职能主管部门网站及相关媒体。

  3、校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

  五、信息的采集与审核

  1、信息宣传员负责收集本部门的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报送的信息进行初审,重点审核信息内容是否准确、合法、合规。

  3、学校宣传部门对所有报送的信息进行终审,决定是否发布及发布的方式。

  六、信息发布的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发布违法、违规、涉密及有损学校形象的信息。

  2、语言规范、简洁、生动,图片清晰、美观。

  3、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发布信息,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擅自发布。

  七、信息宣传工作的考核与奖励

  1、学校对各部门的信息宣传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考核。

  2、对在信息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学校宣传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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