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30号)要求,深化技工院校公共基础课程改革,进一步提升技工院校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人才,人社部印发《技工院校公共基础课程方案(2022年)》,各技工院校要认真贯彻实施,开齐开足开好公共基础课程,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以下为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技工院校学制教育各办学层次,涵盖初中起点中级班、初中起点高级班〔含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以及高中起点高级班〔含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
二、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技工院校公共基础课程由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构成。
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设置,所有学生必须全部修习。包括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数字技术应用、体育与健康、美育、劳动教育等9门课程。
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职业发展的需要安排内容,各学校根据专业技能人才培养需要选择具体课程、安排教学,所有学生必须完成规定学时。包括通用职业素质、物理、化学等课程。其中,物理、化学为相关专业的必修课程,该专业的学生必须修习。
选修课程包括两部分,一部分由国家根据学生继续学习和个性化发展的需要安排内容,另一部分由各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学生多样化需求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设置,包括地方特色课程等。
学时
初中起点中级班公共基础课程的学时不低于900学时,初中起点高级班公共基础课程的学时不低于1300学时,高中起点高级班公共基础课程的学时不低于600学时。各学校可根据专业技能人才培养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但须保证学生完成规定学时。
课程结构与学时
根据不同教学层次和生源情况,技工院校公共基础课程设置及学时安排如下。
其中,体育与健康的必修内容和选择性必修内容,须在校期间持续开设。物理是机械类、电工电子类、建筑类等相关专业的必修课程;化学是化工类、农业类、轻工类、医药类等相关专业的必修课程。“其他”课程包含开学第一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安全教育等。
三、课程内容确定的原则
思想性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充分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法治意识、国家安全、历史使命、社会责任、民族团结、生态文明、劳动意识、健康意识、审美观念等教育,充分体现中国特色,推动课程思政建设,促进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基础性
面向技工院校全体学生,依据其发展核心素养,遵循其身心发展规律,结合其学业基础,精选其终身学习和职业生涯发展必备的基础知识与技能,进一步夯实其科学文化基础,打牢其成长的共同基础。
选择性
适应国家技能人才培养需要,在夯实基础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专业,以及学生的不同发展需求,结合课程特点,分类分层设计可选择的课程内容,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要。
职业性
突出技工教育和劳动教育特色,加强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融通、衔接和配合,积极对接世界技能大赛相关标准,强化课程内容与职业生活的联系。选择与技能人才职业生涯密切相关的教学内容,有机融入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教育,培育学生职业精神,提高通用职业素质。适应学生不同的职业发展需求,分类分层设计课程内容。
时代性
充分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以及当代社会进步和学科发展前沿,优化课程结构,对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紧密联系学生生活经验,及时更新课程内容。
四、课程实施与评价
科学编制课程标准与教材
课程标准研制应遵循本方案的总体要求,明确课程的育人价值,确定课程目标,明确课程内容标准,以指导和规范教材编写、教学实施、资源建设。教材编写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围绕课程目标,符合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教材内容要导向正确、科学先进、编排合理、表现生动。
合理实施课程教学
学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依据本方案和课程标准,结合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学生特点和职业发展需要,开齐国家规定的公共基础课程,开足规定学时,并合理实施教学。教师要准确把握课程教学要求,做好课程教学设计,合理运用各类教学资源,推动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
积极开发使用课程资源
鼓励学校自主或参与开发各类课程资源,并进行共建共享。课程资源建设注重教与学并重、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助力教师实施教学,支持学生开展自主学习、协作学习、探究学习等学习方式,提升教与学的效果。
完善课程评价机制
课程评价应以本方案、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对接技能人才培养目标,重点考核学生运用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关注学生职业素质提升。丰富评价形式,鼓励采用学生评价、教师评价、企业评价等多主体评价,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等多元评价方式。
五、条件保障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课程实施需要,配足配齐公共基础课程专任教师。支持学校聘用具有专业特长的兼职教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定教师理想信念,提升教师品德修养。完善技工院校教师培训制度,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提高教学能力。推动教师教育理念、教学观念、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改革,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强教学设施建设。根据课程实施需要,进一步完善技工院校公共基础设施、图书资料、教学设备建设标准,改善教学环境与教学条件。配齐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活动室等专用教室与体育场馆,保障公共基础课程的开设。积极探索将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生产实习、校园文化结合,创设学习实践环境,设置教学设施。
完善课程实施管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技工院校公共基础课程设置与课程标准实施的统筹规划与管理监督,把课程开设与实施情况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公共基础课程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本方案和课程标准,保证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各级教学教研机构要加强课程实施的培训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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