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鸣警钟 党建引领筑平安 —— 从案件中感悟八项规定精神

  (通讯员:席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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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汉中市镇巴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党支部,联合泾洋街道办事处河西社区大党委各党支部及镇巴县泾洋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展了 “凝聚党建合力 共筑平安镇巴” 活动。在庄严审判庭,法槌敲响瞬间,三名因醉驾被判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垂首认罪,这一幕深深震撼了在场人员。这场特殊的 “沉浸式” 庭审旁听,让人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温度,也促使党员干部对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了更深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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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建领航聚合力,法治护航筑平安

  在日常工作里,通过人社工作进园区、社保领域集中整治,以及党员干部深入企业和包联村宣讲人社法规、经办政策等活动,逐步树立起法治思维。在作风建设方面,签订《拒绝酒驾承诺书》,把制度的刚性约束与思想的柔性引导相结合。就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一样,既明确规则,又通过家风建设增强自律。平时的学习教育让人明白,纪律红线不容触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从日常点滴做起,让纪律和法纪意识成为重要行为准则,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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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淬党性,以案促改强担当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数据、醉酒后的模糊记忆、事故现场痕迹,构成了一部深刻的警示教育片。作为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醉驾入刑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对党性修养的考验。中央八项规定划出红线,就是要杜绝特权思想。公职人员必须警惕 “人情往来” 中的不良诱惑,把 “喝酒不开车” 的纪律要求,作为抵御特权思想的防线。要将 “八小时外” 社交圈纳入纪律监管,让拒绝酒驾成为检验作风的标准,用 “车轮上的纪律” 校准公仆角色。庭审中被告人 “以为喝一点没事” 的侥幸心理,正是作风建设需要破除的问题。

  八项规定作标尺,知行合一方显本色

  研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 的要求与醉驾案例相互映照。党员干部若在 “一杯酒” 前守不住底线,就可能在 “第一次” 犯错时丧失原则。结合近期警示教育中通报的典型案例,许多贪腐往往始于收受一瓶酒、一条烟。这就要求我们时刻保持敬畏,把社交圈、生活圈纳入自我监督范围,从小事做起,让拒绝酒驾成为检验党性的方式,使遵规守纪成为内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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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场庭审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的基层公职人员,上了生动一课。要以党建为指引,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政治自觉,外化为行动准则。在平安建设中,既要做遵纪守法的榜样,又要做法治精神的传播者,用忠诚担当的实际行动,将 “八项规定” 精神转化为服务群众的自觉。如此,才能在平安镇巴建设中,既遵守规矩,又传播清风正气,让党徽在法治下闪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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