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教育是职业教育体系中重要支柱,尤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技工教育提质提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了技能人才保障,有力支撑了人才强国战略。实践证明,技工教育对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尤其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极其重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从法制角度赋予技工教育应有地位,必将让技工教育再次沐浴改革发展的春风。
一、确定法律地位,有利于技工教育依法稳定发展
原《职业教育法》赋予技工教育的任务以培训为主。当前,我国的技工教育,无论是院校的数量、在校生规模,还是人才培养质量,均取得了显著成效,亟需对技工教育重新定位。新《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国家采取措施,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这是将技工教育作为我国职业教育组成部分的明确表述,明确了技工教育的地位和办学目标。
新《职业教育法》施行,技工教育在法制体系内有了制度保障,必然会得到社会更广泛的认可,会让技工教育工作者和技工院校学生更有信心和底气。技工教育依法定位,不仅有利于提升技工院校参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对技工教育长远稳定发展、依法规范发展将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明确领导体制,有助于技工院校进一步深化改革
新《职业教育法》对公办职业学校的领导体制和民办职业学校的决策机制有十分明确的表述,强调“公办职业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职业学校基层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民办职业学校依法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学校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政治功能”,这就给技工院校的管理体制提供了基本遵循,是新时代加强党对技工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法制体现。加强党对技工教育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技工教育的根本保证,在公办技工院校建立学校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技工院校得以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技工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才能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思想上的统一、政治上的团结、行动上的一致,才能确保技工教育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才能真正确保技工教育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这一新的历史方位,实现新的更好的发展,取得新的更大的突破。
技工院校可依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健全完善领导体制,明确治理结构、决策机制、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保障体系等内容,确保技工院校党组织切实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完善组织体系,健全工作机构,选好配强班子,特别是配好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支持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这也要求技工院校基层党组织应站位高远、立足长远地谋划事业发展,在改革发展大局上想问题、办事情,在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上下功夫、做文章,不断增强技工教育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
三、构建层次体系,有益于延伸技能人才培养的链条
新《职业教育法》明确了国家要建立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通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做到“产教深度融合”,经由“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达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目标。这就把技工教育纳入到整体教育结构中,从而为技工教育发展提供了宏大背景,开阔了技工教育视野,也使得技能人才培养、提升的教育链条有效延伸。
从技工教育内部来看,经历几十年的发展,我国技工院校主要涵盖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三个层次,分别以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作为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其中技师学院重点承担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任务。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这意味着技工教育在法律层面上实现了办学层次上的重大突破,构筑了独具特色的技工教育层次体系:不仅有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的技工学校,还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的技师学院。
新《职业教育法》拓展了技工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思路,给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更好融通埋下伏笔,会对现有教育结构的创新发展预留空间。随着各级各类教育办学实践的深入,不仅技工教育,而且对于整个职业教育,甚至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都可以依法找到发展新机遇,打破各类教育类型间的壁垒,减少它们之间的抵牾和摩擦,提升整体教育水平,达到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目的。
技工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高素质技能人才。我国技工教育积累有丰富的经验,尤其是近年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动下,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蓬勃展开,取得了丰硕成果。技工教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要求,建立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理论教学与技能操作融合贯通的课程体系,全面提高了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加快了技能人才规模化培养,从而探索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技工教育改革与发展之路,让技工教育真正成为培养有能力、就业有市场、发展有通道的教育类型,有力从实践层面提高了技工教育的地位,彰显了技工教育的优势。
新《职业教育法》,让技工教育实现了法律地位上的巩固、领导体制上的明确、办学层次上的突破,为新时代中国技工教育的改革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注入了新活力、催生了新动力,为建设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提供了法律支撑,也必将打开技工教育工作和技工院校发展的新局面。
(作者:徐锡志 孔德磊 郑州财经技师学院)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公众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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