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等21家评价机构续期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续期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4〕64号)等文件精神,经评估,同意以下14家对内评价机构,面向本单位职工或本校学生续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7家社会评价机构面向社会续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续期备案有效期三年(自备案到期后顺延三年)。具体名单为:

  1.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技工院校)

  2.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技工学校(技工院校)

  3.西安新东方烹饪技工学校有限公司(技工院校)

  4.西安航空学院(技工院校)

  5.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技工院校)

  6.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技工院校)

  7.西安立讯科技技师学院(筹)(技工院校)

  8.西安利君医药技工学校(技工院校)

  9.西安商贸旅游技师学院(技工院校)

  10.西安市工业技工学校(技工院校)

  11.西安新纪元烹饪技工学校(技工院校)

  12.西安铁道技师学院(技工院校)

  13.陕西交通技师学院(技工院校)

  14.西安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人单位)

  15.西安外事学院(社评机构)

  16.陕西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社评机构)

  17.西安新东方烹饪技工学校有限公司(社评机构)

  18.西安交通大学(社评机构)

  19.西安市质量安全管理服务行业协会(社评机构)

  20.陕西建设技师学院(社评机构)

  21.西安汽车职业大学 (社评机构)

  附件:评价机构信息与认定范围清单.docx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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