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陕人社函〔2024〕521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靠前服务、多措并举,进一步推动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就我省开展“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汇集专业资源,凝聚各方合力,注重精准施策,推动就业公共服务向前延伸、提质增效,满足毕业生多层次、全方位、精准化服务需求,促进毕业生尽早更好实现就业创业,以为保障改善民生提供更有力支撑。活动期间,全省要基本实现六项进校园服务活动高校全覆盖。

  二、活动主题

  就业服务进校园,精准帮扶在身边

  三、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

  四、服务对象

  2025届高校毕业生

  五、重点任务

  (一)政策宣传进校园

  1.各级人社部门联合教育部门,全面梳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涵盖资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权益保障政策,职称评定、户口档案、住房保障、专项奖补等人才流动政策,虚假招聘、就业歧视、求职陷阱等风险案例提示及地方拓展性、特色政策,制定政策清单。政策清单要列明政策内容、经办机构、经办流程,确保看得懂、算得清、用得上。

  2.组织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活动,通过政策公告、制作短视频、H5页面等多种形式,在各级人社、教育部门和高校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线上渠道公开发布政策清单。各级人社部门要主动对接教育部门,根据高校需求,组织专家、导师深入属地高校宣讲就业形势和政策,在活动期间至少组织一次“厅局长进校园”政策宣讲活动。

  (二)招聘服务进校园

  3.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挖掘岗位资源,在“秦云就业”招聘平台动态归集发布岗位信息,重点涵盖本地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招用工信息,机关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重大专项人员调配等公共部门岗位,以及科研助理、实习见习等岗位,及时向相关高校提供。

  4.要加强对本地招聘信息审核,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信息发布者审核责任,确保岗位信息需求特征、职位类别、工作地点、薪酬待遇等要素真实有效。

  5.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深入开展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金秋招聘月等专项行动,加密线上线下招聘频次,开设“直播带岗”“直播送才”活动。鼓励诚信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开展招聘活动,加大对虚假招聘、就业歧视、求职陷阱的防范和打击力度。

  (三)就业指导进校园

  6.各级人社部门要主动对接属地高校就业服务部门,开展需求调研,组织专业力量对大学生开展职业指导,讲清当前就业形势,介绍相关行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成就、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帮助毕业生坚定信心,深化认知,增强成才报国动力。

  7.各级人社部门要配合高校提供职业能力测评、生涯规划、职场适应、职场导航、就业训练营等服务,合理引导预期,帮助毕业生掌握求职技巧,让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

  8.要探索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全链条机制,在各高校设立就业服务驿站。各地要借鉴西安市人才驿站建设的经验做法,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机制,推进建设进度,进一步发挥校园“家门口”就业服务驿站作用,使毕业生便捷享受就业服务。

  9.要鼓励辖区内各类园区和企业,引导毕业生进园区、进企业、进市场,开展职业体验活动,介绍行业发展,讲解职业需求,认清求职风险,提升高校毕业生职业认知。

  (四)创业服务进校园

  10.要遴选优质创业课程、创业师资进校园,支持高校开展创业教育,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及时组织创业培训。加大创新创业政策落实力度,主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落实场地优惠、创业政策支持。

  11.要鼓励各类高校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纳入创业孵化基地管理体系。

  (五)职业培训进校园

  12.适应市场需求,动员组织各类培训机构广泛开展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揭榜挂帅”职业技能培训,结合企业用工需求,向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倾斜,遴选评审一批质量高、需求量大的职业(工种),为企业与人才双向发展“架桥铺路”。鼓励支持技工院校与普通高校合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培训高精尖新职业技能。按规定落实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培训补贴政策,对未制定基本标准的新职业工种,各市可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本地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并向省人社、财政部门报备,支持开展新职业工种培训。

  13.线上线下相结合,广泛宣传技能人才评价政策,引导参训大学生积极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增强就业能力。鼓励各地组织评价机构集中定向开展毕业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其提供便捷服务。加强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对参加市场化培训,获得相关技能技术证书的青年积极给予支持。

  14.组织“大国工匠”“技能大师”为毕业生展绝活、授经验、传心得,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推动实现技能就业和技能增收。

  (六)困难帮扶进校园

  15.各级人社部门要联合教育部门,对属地高校零就业家庭、低收入家庭、残疾等毕业生建立帮扶台账,落实“一对一”结对帮扶制度,做好心理辅导和思想疏导,加大岗位推介力度,积极帮扶困难毕业生实现就业。对通过市场化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运用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帮助困难毕业生实现一人就业,全家安心。

  16.各级人社部门要联合教育部门和高校,及时完成校园招聘补贴发放工作。各地要加快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审批,对尚未兑现的要及时发放,对因各种变故新增的困难毕业生,要及时补发,为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提供支持。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把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活动作为重要手段,认真组织实施并抓出成效。要协调有关部门提早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招录计划,优化考试录用时间。要突出工作重点,对毕业生规模较大、就业去向落实率相对较低的高校特别是三四线城市非重点高校,加大倾斜支持。要创新思路举措,丰富服务内容,打造本地化特色服务品牌。

  (二)调动各方资源。凝聚人社、教育系统合力,密切配合、同向发力。用好专业力量,组织专家、导师等提供专业化服务。发挥机构作用,组织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产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结合实际开展行业、区域间组团招聘活动,为毕业生提供针对性服务。鼓励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加强与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全面提升就业公共服务能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省人社厅在“秦云就业”小程序设置“陕西省‘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活动”专区。各市(区)要紧扣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活动主题,发挥动态精准就业服务系统作用,企业岗位、培训信息、就业创业指导第一时间在“秦云就业”用工平台发布。广泛依托传统和新兴媒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专题宣传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重点宣传国家支持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推广一批特色做法,讲述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故事,传递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关心关怀,引导毕业生自立自强,多渠道就业创业。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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