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人社函〔2024〕287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早安排部署。

  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事关国家及我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决策部署落实,事关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事关教师职业发展和个人利益。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早谋划,早安排,务必于8份底前下发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申报通知,11月底完成评审工作。

  二、严把师德师风考核。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师德表现作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严把师德师风考核,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对有学术不端、违规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突出正确评价导向。

  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实绩是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坚持的重点。各地要严格执行《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5号),在教师职称评价中把重点放在教师专业知识运用和教育教学能力表现上,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注重对教师履职尽责情况评价,激励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和人格发展。坚决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要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双减”有关工作要求,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等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参考。

  四、进一步完善评审条件。

  一是严格界定评价标准中“公开课”的内容。对“公开课”统一界定为:由校、区/县、市、省四级教研部门组织的,通过师生的课堂活动来展示教法与学法、策略和技巧的教学研究活动,如研讨课、示范课、观摩课、网络平台直(录)播课等,不包含微课、赛教课。二是适当调整高级教师评审业绩条件。(1)将一线教师原来的“⑥培养、指导2名以上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使其在本学科教学方面获得县(区)级以上奖励”纳入可选项内,不再作为必须项条件,一线教师申报高级教师的必须项条件由原来6项调整为5项,可选项由原来的1项调整为2项。(2)将教科研机构教师原来的“⑥培养和指导本学科教师5名(3名)以上,并使其在本学科教学方面获得县(区)级以上奖励”纳入可选项内,不再作为必须项条件,教科研机构教师申报高级教师的必须项条件由原来6项调整为5项,可选项由原来的1项调整为2项。

  五、下气力稳定乡村教师队伍。

  各地要认真执行《陕西省乡村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按照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结构比例确定本地乡村中小学教师高级岗位,及时制定本地乡村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建立并公布本地乡村学校动态管理目录,严密实施考核认定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有关要求,对符合我省《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相关规定的申报人员,予以政策倾斜。严格落实“将城镇中小学教师具有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经历,作为同等条件下评审一级教师的优先条件,作为申报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的必要条件”。

  六、加强监督管理。

  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职称评审管理规定》要求,认真作好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一要严把资格审查关口。各学校作为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各级教育、人社部门按照权限要对照评审条件,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推荐人选资料是否齐全、规范逐一进行查检,对资料提供不全的,要求及时进行补充,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要予以退回并说明情况。二要及时公开评审程序,畅通投诉举报和诉求反映渠道,健全追责问责机制,落实专家跨地域交叉评审,严控评审通过率要求,实行评审工作全过程监督管理。三要严格执行评审工作程序。对于申报(乡村)高级教师职称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教育局实施资格审核,并对资格审核合格的教师集中组织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开展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考核认定)工作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工作方案,获准后方可实施;评审结束后按规定要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评审结果(含电子版)。

  七、落实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有效衔接。

  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及我省关于中小学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要求,及时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的岗位,并兑现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保证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要加强对评聘结合情况检查,对未落实评聘结合要求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隶属关系暂停其职称评审工作。

  八、做好职称评审服务工作。

  目前我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已经全面实行信息化评审,各地要结合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工作,发布各层级各类型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材料清单,精准指导所属教师参加职称申报工作。主动回应基层单位、教师个人的业务咨询、政策解读等问题和诉求。

  九、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学科设置。

  按照规定,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学科定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等)、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五大领域、特殊教育、少先队活动(仅限少先队课专职教师)。

  联系人及电话:

  张有乾  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029-63905091

  续彦君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029-88668696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

  2024年7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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