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弘扬教育家精神引领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意见》
让为学、为事、为人的大先生不断涌现
11月13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引领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陕西将经过3年左右努力,让教育家精神深入人心,基本形成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相互促进的教师队伍建设新格局;经过5年左右努力,教师教育体系更加健全,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更加浓厚,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显著提升,教育家精神成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追求,广大教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信念更加坚定,为学、为事、为人的大先生不断涌现。
为实现这些目标,陕西坚持将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挖掘延安精神、西迁精神等陕西红色资源,筑牢教师精神之基;全省持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把教育家精神融入师德规范,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的必修课;不断健全覆盖大中小幼常态化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创新师德教育方式,抓好典型引领;建立健全师德违规行为监测、核查、处理、通报一体化机制,强化教师职业自律,引导教师自觉践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陕西将把教育家精神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养培训体系,融入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升全过程,把弘扬教育家精神、培育教育家型教师和教育家型校园长作为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培育和造就骨干人才体系。
全省将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全面开展教育家精神养成教育和传承活动,推动教师自觉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涵养教育情怀,做到知行合一,赢得社会尊重。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 引领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陕教工〔2023〕10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职学校,委厅直属有关单位: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陶冶道德情操、涵养扎实学识、勤修仁爱之心,弘扬教育家精神,牢固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教育强国建设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现就我省教育系统弘扬教育家精神,引领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以教育家为榜样、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引导广大教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广大教师坚定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陶冶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涵养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秉持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勤修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树立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实师资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和教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将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师思想政治建设,打造政治过硬的教师队伍。把教育家精神作为教师党支部建设和教师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党组织对教师队伍的凝聚力,坚定教师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师德引领。深刻领会教育家精神的师德内涵,以教育家和优秀教师为榜样,坚守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提高广大教师道德修养,提升思想境界,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以高尚品德影响和引领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把握人生方向,奠定道德基石。
——坚持系统落实。把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贯穿于师范生培养、教师培训、教学研究、教师评价、人才建设和教书育人的全过程,贯穿于教师专业发展的全阶段,促进广大教师涵养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秉持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为教育家的培育和成长建立良好制度环境。
——坚持统筹融合。始终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改善教师待遇,关爱教师健康,维护教师权益,激励广大教师勤修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树立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陕西力量。
(三)主要目标
经过3年左右努力,教育家精神深入人心,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相互促进的教师队伍建设新格局基本形成。经过5年左右努力,中国特色、陕西气派的教师教育体系更加健全,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更加浓厚,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显著提升,教育家精神成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追求,广大教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信念更加坚定,为学、为事、为人的新时代“大先生”不断涌现。
二、具体措施
(一)提升和强化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将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建好立德树人关键课程,持续推动思政课“大练兵”活动,切实提升教师课程思政能力,实现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挖掘延安精神、“西迁精神”等陕西红色资源,筑牢教师精神之基,不断强化“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坚定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夯实教育战线政治安全与意识形态安全。
(二)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持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推进师德培育涵养。把教育家精神融入到师德规范,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的必修课。不断健全覆盖大中小幼常态化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创新师德教育方式,以教育家为榜样,通过榜样引领、情景体验、实践教育等形式,激励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职业修养。深入挖掘富有时代精神、育人成果丰硕、得到普遍认可的优秀教师典型和教书育人楷模,抓好典型引领。建立健全师德违规行为监测、核查、处理、通报一体化机制,强化教师职业自律,引导教师自觉践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三)支持和提升师范教育质量。加强高水平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建设,加强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建设,加大教育硕士、教育博士等教育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切实发挥师范类专业认证对教师培养的促进和引领作用,规范引导师范类专业建设,提升师范人才培养质量。实施好“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国优计划”专门人才培养,启动省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持续开展全省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大赛,培养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卓越教师,为造就未来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着力推进对教师开展职前与职后相互衔接的专业成长体系,实现培养目标、团队引领、职后成长、带动辐射等全流程协同育人。
(四)统筹和完善专业成长体系。把教育家精神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发挥“国培计划”“省培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教育家精神的阐释和解读。把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升的全过程,在新教师入职培训、在职教师培训研修和评优树模、职务晋升等方面,把学习和践行教育家精神作为重要内容。深入推进“三个课堂”,全学段深化思政课教师“大练兵”、课堂革命、心理健康教育“三个全贯通”,探索教育家精神与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度融合。完善教师教研制度,通过课题研究、校本研修,深入研究教育家精神与教师教育、教师发展的内在联系。做好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发挥好校本研修的引领作用。
(五)培育和造就骨干人才体系。把弘扬教育家精神,培育教育家型教师和教育家型校园长作为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强化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和“三级两类”骨干校园长体系建设,推动高等教育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职业教育“名师”“名匠”和“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和大中小学协同培养平台,让教师成长有目标,前行有方向,树立持续践行教育家精神的远大志向。深化“县管校聘”改革,推进基础教育“城乡教师学习共同体——名师引领行动”“名师+”等工作,发挥好骨干教师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缩小城乡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
(六)构建和营造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在全社会展现教育家光辉形象和文化价值,积极打造教育家精神相关文艺作品,发挥品牌效应,引导社会各界对教育家心怀敬意,对广大教师更加尊重。保障教师待遇,完善惠师政策,让教师获得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全面开展教育家精神养成教育和传承活动,通过专家阐释、研讨交流、经典阅读、专门课程、专题讲座等形式,推动教师自觉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涵养教育情怀,做到知行合一,赢得社会尊重。
三、加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等要求,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把弘扬教育家精神纳入重点工作,出台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加强统筹协调,积极督促落实,为教育家成长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和有力保障。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教师工作的各项措施,为教育家精神的培训、研究和实践活动提供保障,引领教师专业成长,不断提升广大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将弘扬教育家精神纳入人才战略,推动教育人才加速成长,促进教育家型教师和管理者不断涌现。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运用荣誉激励、事迹报告、巡回宣讲等手段,让教育家精神深入人心。探索用好影视剧、舞台剧、综艺栏目、网络直播、微视频与短视频等社会大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和传播方式讲好教师故事,树立“大国良师”崇高形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努力让教师成为社会上最受尊敬、最令人向往的职业。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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