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学习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7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务院《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已于2018年6月29日正式颁布,自10月1日起施行。《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也于2018年9月28日经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两部条例,请按人社部《关于学习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57号)和本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思想认识。两部条例分别是人力资源市场领域第一部国家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好两部法规,对建设和完善我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推动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更好服务就业创业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社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积极主动地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两部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贯彻两部条例的工作方案,周密计划、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有步骤、有重点的抓紧抓好。

  三、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展板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解读条文等形式,深入开展两部条例的宣传解读,促使广大的市场主体充分了解权利与义务,熟知市场活动规范,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为两部条例的顺利施行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认真组织培训。省厅将适时举办专题培训班进行培训,各市也要通过各种形式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培训。在培训对象上,要突出对人社局分管领导、业务科室、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人、市本级相关人员以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负责人的培训。在培训内容上,既要注重全面,又要突出重点;既要学习原文,又要与促进就业创业和解决人力资源市场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学深悟透、融汇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五、主动统筹协调。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人力资源市场工作。加强与发改、公安、财政、商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好“放管服”和“两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人力资源市场要进行全面检查,严惩市场主体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确保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稳步推进。

  六、搞好文件清理。对照两部条例有关条款,及时梳理相关法规文件,更新修订各类台账,修改相关政策法规,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展开。

  各市要及时将两部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报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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