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人社局全力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

     (通讯员: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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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将至,为确保农民工春节前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县人社局立足岗位职责,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全力推动清欠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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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排查,加强重点监控

  一是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摸底和排查力度,对重点行业和曾经发生过拖欠行为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监管。二是实行双休日、节假日清欠值班制度,公布投诉地点和投诉电话,保持投诉渠道的畅通,坚持做到早接报、早受理、早协调、早处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三是维护稳定,完善应急机制。县劳动监察大队三个中队负责人从12月起至春节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时刻处于备战状态,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做到快速介入、上下联动、积极应对、妥善处置。

  严格落实三个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实行条块结合,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落实排查、化解、维稳三大责任。坚决防止因属地责任履行不到位,导致越级群体上访。二是严格落实支付责任。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建筑企业承担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三是严格落实受理责任。依法受理并查处职权范围内和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并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督促。

  不断夯实“三个基础”

  一是强化台账管理。集中力量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工作,对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劳动用工密集型企业逐一排查,做到重点工程项目、重点企业不遗漏,切实摸清底数,分类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动态监管。二是强化过程监管。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的预警作用,加强对生产经营困难、工资支付不正常和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企业的重点监控,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职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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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执行“两项制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劳动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协调联动,实现行政处罚(处理)和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有力打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行为。二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该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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