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2022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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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2022年一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介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的情况,发布一季度工作进展。

  2022年一季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就业

  工作进展情况:一季度城镇新增就业28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26%。1-3月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5.5%。一是持续强化稳企稳岗等就业保障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在今年二季度实施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将已实施的阶段性缓缴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政策范围由餐饮、零售、旅游业扩大至上述5个行业。一季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企业减负347亿元。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今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向参保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符合条件的地区从60%最高提至90%。一季度,向39.3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15.7亿元,惠及职工1080万人。符合条件地区再拿出4%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并向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二是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帮助高校毕业生积累经验、提升能力。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提升服务精准度。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便利高校毕业生知晓政策、享受政策。聚焦全年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3000万人,加强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就业帮扶政策扶持,截至3月底,全国脱贫人口务工规模3135万人。三是加强劳动者技能培训。组织实施重点培训工程和计划,深入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进一步加强重点群体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提升培训质量。累计发放职业培训券2278万张。继续放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至参保满1年,一季度向48.7万人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8.3亿元。四是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落实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会同相关部门部署举办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将组织制造业、服务业两个组别的主体赛和青年创意、劳务品牌、乡村振兴3个专项赛,着力推动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和推进乡村振兴。五是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稳岗留工,引导农民工有序返乡返岗。会同有关部门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全国累计“点对点”输送农民工116.7万人。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增强针对性。接续开展就业援助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专项活动,已举办各类招聘活动近1万场,提供岗位信息近600万个。进一步强化网络招聘服务监督管理。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9万家,从业人员103.1万人,实现年营业收入2.5万亿元。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推进降费率、缓缴社保费等政策落实。倾斜支持就业容量大的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大的重点行业。二是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政策措施,持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实施基层服务岗位集中招聘、百万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帮助农民工、脱贫人口、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实施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就业帮扶行动。举办第一届劳务品牌发展大会。加强零工市场建设,优化灵活就业招聘服务,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三是持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研究制定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加强职业培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应用,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四是加强就业公共服务。深入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接续开展“10+N”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用工服务支持企业发展,促进供需对接匹配。研究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

  二、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截至3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3亿人、2.3亿人、2.8亿人。一季度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87万亿元,总支出1.54万亿元,3月底累计结余7.18万亿元。一是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启动实施,制度运行平稳。制定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二是保障范围继续扩大。各地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做好长江退捕渔民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约17.2万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三是基金监管进一步加强。制定实施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拓展监督范围、细化违法情形、明确法律责任,提升监督效率效能。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四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和企业年金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稳步推进。五是经办服务持续优化。深入推进“不见面”服务和“跨省通办”,持续优化适老化服务。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新开通职业年金个人权益记录单、个人社保参保证明等7项“跨省通办”服务,平台累计访问量超过30.68亿人次。进一步简化流程,全面取消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时限、捆绑条件和附加义务,拓展线上服务内容和渠道。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功能进一步拓展,各地已普遍实现人社领域95项应用,正在拓宽社保卡在其他民生领域的应用范围,并在长三角、成渝、海南等地积极推进区域内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截至3月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3.55亿人,覆盖96%人口。电子社保卡开通62项全国性服务、1000余项属地化服务,领用人数超过5.36亿人,一季度访问量25.48亿人次。全国10个省份的66个地市开通电子社保卡扫码就医购药。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有序推进社会保险各项工作。研究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配套政策,开展调剂资金调拨。研究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指导各地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保费等社保帮扶政策。持续推进退捕渔民应保尽保。强化措施推动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加快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二是强化社保基金监督工作。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推进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开展数据比对和疑点数据核查,强化基金监管。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三是进一步加强服务经办。持续开展全民参保计划,聚焦重点群体,提升参保便利性,推进精准扩面。加快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优化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不断提升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三、人才人事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出台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扩大特级技师评聘范围,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大力推动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继续征集遴选全国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开展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的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推进职称信息化建设,优化职称评审查验服务。二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实施“技能中国”行动,推动部省共建技能省市。科学统筹、有序推进第46届世赛筹办和参赛集训工作。在技工院校全面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继续开展技工教育人才援藏,支教教师规模稳定在30人以上。协调推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取得积极进展。三是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扎实开展。部署开展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计划申报工作。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布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首批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目录。以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发展为重点,遴选确定60个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和16家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扎实开展新疆、西藏和四省涉藏州县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四是事业单位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全面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积极稳妥开展相关具体实施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继续健全完善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扎实推进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二是扎实推进技能人才工作。推动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修订公布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扎实推进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各项筹备工作。启动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加强技工教育。三是持续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落实各项博士后项目计划。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征集遴选第十一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组织开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新职业培训教程。

  四、劳动关系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积极推进。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积极落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压实相关企业用工责任。推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实。持续推进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二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提升。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印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指导各地做好案件处理工作,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持续强化。扎实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制定2021年度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统筹推进工资支付保障各项制度落实。向社会公布今年第一批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持续完善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功能,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部署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服务。发布典型新业态行业用工示范文本。指导各地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二是制定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加强仲裁办案指导工作规范等。探索建立仲裁员联系企业长效机制。三是继续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力度,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制。深化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加强家政服务供需对接。

  五、行风建设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专项工作有序推进。明确2022年行风建设工作8方面任务30项举措,细化任务要求,推动工作落实,巩固提升行风建设成效。落实“跨省通办”要求,编制事项指南,扩大事项范围。修订人社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动人社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继续开展“厅局长走流程”。加强部监测指挥平台建设。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已开通75项全国性服务、300余项属地化服务,累计访问量18.3亿人次。二是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启动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常态化开展“日日学 周周练 月月比”线上练兵,不断增强窗口经办队伍能力素质。部署开展“学标兵、当能手、创一流服务”主题活动,在全系统营造学先进、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指导有关省份全方位打造人社优质服务样板,推出一批免申即办、一批全程代办、一批无证明、一批再提速的事项,让服务更优质、更高效。合理拓展服务网点,将社保卡、参保登记、失业登记等高频服务事项下沉,打造城区步行15分钟、乡村辐射5公里的人社便民服务圈。二是持续开展人社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宣传解读。建立健全“四进两知晓”政策措施直通机制,与企业群众利益密切关联的政策措施出台后,做到第一时间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大厅,第一时间让企业群众知晓、让经办机构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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