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共佛坪县委统战部)
改革开放45年来,很多人离开家乡去外地挣钱、到城市拼搏。若干年后,有的留在了外地继续发展,有的返回家乡创业就业,带动了产业发展,促进了共同富裕。
如何让在外人员历经拼搏而积累的见识、经验、技术、资金、渠道回乡,掀起返乡创业创新热潮,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值得我们深入探索、实践。
一、在外人员返乡创业创新现状
近年来,在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鼓励下,出现了在外人员返乡创业热潮,部分城镇新增创业项目近50%来自返乡人员,促进了当地经济的较好发展。
在外人员返乡创业创新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返乡创业人员逐年增多。据统计,截止2022年底,汉中人口总量318万人,农村人口225.84万人,其中有90余万人转移就业。佛坪县6000多人在外务工,2021年54人返乡创业,2022年达到123人。二是返乡创业的形式多样。主要有个体经营、独资、合资、参股等,其中个体经营、独资较多。三是返乡创业的行业涉及较广。主要有食品、餐饮、民宿、建筑、农产品加工等行业。大部分返乡创业人员所从事的行业与在外经历有密切的关系,带有很强的产业转移特征。返乡人员创业,带动了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助推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四是返乡创业的效益明显。在外人员返乡创业促进了乡村振兴,对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返乡人员积极开展创业技能培训,一些劳动者视野得到拓宽、知识得到增长、素质得到提高。
二、影响创业创新的主要因素
从近年来的统计数据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呈恢复性上升态势。从“七普”数据来看,汉中常住人口总数在减少,返乡创业、创新的人数相对较少。通过调查研究,我们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因素影响在外人士返乡创业创新。
(一)疫情影响仍然存在
后疫情时期,经济在逐步恢复,但总需求仍不足是当前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疫情影响社会心理预期、人们投资信心的问题仍然存在,民间投资预期较弱、就业较难是重要表现。从国际上来看,对全球产业链分工产生重大影响,全球化发展出现短期倒退;从国内来看,经济冲击通过就业传导至消费,消费市场的萎缩进一步加剧供给端竞争压力,对中小企业,尤其是技术含量不高的小企业来说,面临停业、停产的风险较大。
(二)小农经济意识较浓厚
受传统农耕文化影响较深,农业经济自给自足的特点容易形成封闭的社会结构,人们思想上缺乏创新与冒险精神。群众小农经济意识根深蒂固,经商做生意的意识淡薄,求稳怕乱、小富即安的守成现象明显。一些中、老年人对创业创新缺乏认同,鼓励、支持子女考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端上“铁饭碗”成为很多人的首选。后疫情时代,部分大学生返乡创业意愿比较低,一些大学生的重要选项是在“体制内”寻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并非是投身商场参与市场竞争。
(三)营商环境有待优化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简政放权方面还存在明放暗不放、放责不放权、吃拿卡要等现象。“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情况时有发生,办事“推拖绕”、雁过拔毛等伤害群众感情、有损企业利益的行为仍然没有根绝。
重招商轻跟踪服务。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存在前热后冷的现象。招商项目引进后,主动持续服务、跟踪不到位,项目迟迟不能落地,一定程度挫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
落实机制不健全。对已出台的相关政策广泛深入宣传不够,公众知晓率不高。有的部门随意运用行政裁量权,助长了找关系、走“捷径”的不正之风。有的流程设计不合理,一件事涉及多人、多部门,多头评估、轮番检查,协同联动机制不完善,不仅造成企业和行政部门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而且存在权责不清、出了事互相推诿的现象。
(四)要素保障不够有力
从融资来看,民生和社会事业刚性支出仍然较大,主要依靠财政预算支持,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在外人员返乡创业资金主要是自身积累下来的有限资金。有的民营企业自身发展能力不强,在银行贷款等方面存在一定难度,无法充分利用市场工具进行融资。同时,金融、银行业的针对性服务产品较欠缺。
从技术来看,数据支撑、数字赋能不够有力,企业自身科技投入不足,难以提升生产效率。
从人力资源来看,人才引、留难,专业技术人才不足。专家工作站、人才工作室组建较快,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聚才引才平台转化为实际成果不突出。一些地方、一些行业的劳动力价格偏高。
从供地来看,作为重点生态功能区,汉中一些县的建设用地指标比较紧张。
三、对推动在外人员返乡创业创新的建议
推动共同富裕的关键在县域经济,发展县域经济的关键在民营经济,发展民营经济的关键在培育壮大一批民营企业和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国家正在引导加工贸易向中国西部等地区梯度转移,将是未来一个时期一盘大棋,势必给西部地区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在外人员返乡创业创新的市场经营主体当然是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各级各方面应当激活内循环动力,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为返乡创业创新的企业和人员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助推县域经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持续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抓实落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等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恢复市场活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稳增长、稳就业,将在外人员返乡创业创新作为破解人才瓶颈、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强化人才回引,努力推动“人才回乡、智力回归、资金回流、企业回移、项目回迁”,把组织号召与“乡愁引力”融为一体,将“飞雁”变“归雁”“头雁”,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一)不断优化创业创新环境
坚持国企、民企同等对待,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打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使他们大胆闯、放心干,聚焦创业创新,助推当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要以民营企业需求为导向,依法依规最大程度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间、增便利,着力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做到有事必应、无事不扰,当好企业“贴心人”。坚持从制度和法律上落实好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消除顾虑、放下包袱,大胆发展”。
用好“陕企通”一站式服务平台。及时精准发布服务企业的政策信息。健全涉企信息推送机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及诉求进行受理、转办和反馈全过程闭环管理,实现有需求上“陕企通”反映、有问题找“陕企通”解决。对企业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完善“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机制,实现全事项上线、全流程运转、全区域点亮。提升办事便利化水平,企业开办时间压减到1个工作日以内。
(二)强化要素保障能力
大力支持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秦创原平台的创新驱动作用,鼓励民营企业转变发展方式,自觉走高质量发展路子,加大创新型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力度。鼓励民营创业孵化基地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场地,其中免费提供场地达到30%以上,且符合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标准的,由所在地的县(区)政府一次性给予至少10万元的创业孵化奖补。鼓励民营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鼓励国有企业及各行业、各领域龙头企业加强对民营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不断开放应用场景,引导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供应链建设。加大政府各类创投基金、创新发展资金对企业的投入和引导,助力转型升级。
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等精神,提振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的投资信心,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对纳入重大项目清单的民间投资项目,提供用地、用能、融资等要素保障和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政策便利。发挥政府投资牵引和撬动作用,吸引民间资本通过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等多种形式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实施贷款贴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及小微企业申请贷款,给予优先重点支持,降低贷款利率、简化申报流程、提高贷款便利性。建立完善民间投资重大项目包抓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帮助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开展金融机构对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贷款,推广随借随还贷款,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鼓励银行机构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引导银行机构与投资机构建立市场化投贷联动机制,拓宽融资渠道。顶格执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切实为企业减负纾困。坚决破除市场准入壁垒,督促不折不扣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惠企政策,对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开办企业要尽量少用耕地。不断创新土地供应方式,探索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持续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持续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
强化用水用电用气保障。对暂时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申请审核通过后,欠费不停电,设立不超过3个月缓缴期。欠费不停水、不停气,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设立费用缓缴期,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
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强化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对企业新入职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按照不同培训工种给予就业培训补贴,根据就业率对就业技能培训实行“阶梯式”补贴,补贴标准最高可上调50%。多渠道开展招聘活动,缓解经商办企业涉及的引才、育才和用工难题。
(三)搭好创业创新平台
持续搭建好政企沟通桥梁、银企协商平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坚持县级领导干部和部门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包抓、主管部门指导、服务专员帮扶、商(协)会联络民营企业工作制度。每月安排相关县级领导及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民营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做到“面对面”倾听,“零距离”服务,主动靠前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做好对小微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的帮扶,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精准服务。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在外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予以关心支持,尤其对在外人员的困难家庭要及时给予关怀照顾。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引导返乡创业人员增强发展的信心和底气。
落实落细突出“四敢”导向、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和招商引资等方面的若干措施,支持返乡人员带头发展致富项目,创办领办市场经营主体,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鼓励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盘活村集体资产,带动群众增收致富。持续整合资源,支持各界人士建立工作室、工作站和联络点,组建科研和创作团队,进行科学研究和各类创作,汇聚专家学者、科技人才、电商主播等优秀人才,在人才培养、办公场地、项目申报、品牌打造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
(四)全力服务保障返乡人员创业创新
建立完善在外人员尤其是在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人士、在外经商人士、离退休领导干部等信息库,充分发挥他们的各自优势,以亲情、友情、乡情为纽带,引导带动各类人才把好资源、好经验、好技术带回家乡、反哺家乡,大力引导在外代表人士返乡创业创新。
通过见面晤谈、电话、书信、文件和短信、微信等方式,经常主动与在外的代表人士加强沟通联系,征求他们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注重发挥他们的桥梁作用,定期收集在外人员的相关信息,防止失联断线。充分发挥汉商总会和各地商(协)会的作用,定期把各级政府出台的最新工作举措、政务信息和招商项目等推送给他们,提升在外人员回乡发展的信心,引导在外的优秀企业家返乡创业,把更好的技术、管理等带回家乡,让更多的项目落地家乡。
(五)激励支持青年成才
积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办好高中教育,对考入大专院校的学生及时落实关心帮助措施,支持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尽力造就一批有真才实学的青年。
组织好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面向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结对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举措,延期期间不计复利、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全面落实有利于大学生就业创业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引导鼓励他们回乡干事创业。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政策,汇集优质创新创业培训资源,对高校毕业生开展针对性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支持高校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从事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六)坚持颂扬雁过留声
有针对性的开展培养锻炼专项行动,将在外代表人士返乡创业创新变为行业“领头雁”。构建“选、育、管、用”成长链,把视野宽、思路活、资源广的年轻优秀在外代表人士培养成创业创新带头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充分肯定广大民营企业家的地位、作用和价值,提升民营企业家的社会荣誉感和归属感。广泛宣传民营经济发展成就和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营造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是自己人的浓厚氛围。对返乡创业创新作出显著业绩的企业和个人等,及时在文史资料档案中予以记载,在修订县志、村史时录入其中。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积极推荐符合相关条件、参政议政能力强的返乡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七)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引导返乡人员创业创新,必须加强领导,坚持久久为功。将各级各有关部门促进返乡人员创业创新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促进返乡人员创业创新成效突出的部门、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实好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利于企业正常经营的规范性文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加大对恶意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新官不理旧账的曝光和惩戒力度,推动解决拖欠问题。以健全治安防控体系为依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制定涉企执法检查无事不扰工作机制,合理化减少检查频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免罚清单”制度,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权益。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要严格依法行政,一视同仁对待民企、国企、外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他们安心回乡、奋力创业。严禁吃拿卡要,杜绝雁过拔毛,一经发现应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落实约束措施。各类返乡人员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侵占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不得挤占教育、医疗等有限的农村社会保障资源,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不得违规搞合作建房。坚决遏制流转土地搞“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严禁不合理收费和集资摊派,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做到不碰底线,为返乡人士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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