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风险防控的思考

  (铜川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韩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具有复杂的工作流程,有很高的民众关注度,如何高效推动惠民政策落实,如何方便快捷服务广大群众,如何加强经办管理规避基金风险,就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我市城乡居保工作通过立足民生短板,加大持续投入,多渠道向参保对象提供高质量服务供给,基本达到了“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通过近年各类专项行动成果来看,还存在诸多不足。

  一、我市城乡居保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提前实现了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目标,对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全力落实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和特殊人员工龄补贴调整,扎实推动城乡居保信息化工作,不断夯实经办基础,提升服务水平,各项工作不断稳步推进。一是广参保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参加城乡居保人数达30.82万人,领取待遇人数为8.59万人,每月支出养老待遇1700余万元,基金累计支出9.23亿元。二是稳增长惠民生。我市基础养老金自十八大以来从100元/月增加到了目前162元/月,城乡居保待遇标准位居全省第三,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二、经办风险的表现及原因

  随着我市城乡居保工作的深入推进,受参保对象信息交互滞后、经办机构人员力量不足、业务系统功能尚未健全等因素的制约,业务经办风险和基金管理风险的问题也逐步显现。通过“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基金管理提升年”等各类专项行动来看,城乡居保经办方面的风险成因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员不足风险

  一是业务经办及审核风险较大。目前我市城乡居保参保人数近31万人,但全市各级经办机构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市级经办机构各业务科室仅有1名在编人员,区县经办机构仅有1-2名在编人员。我市城乡居保近年来工作运行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业务运行控制和基金管理风险压力越来越大,业务办理环节之间缺少足够的监督和制约。二是内控制度执行不畅。不论是业务管理体制还是经办运行机制都需要人来执行运转,三分制度七分执行才能实现良好的效果。随着城乡居保经办风险防控工作不断深入,内控制度和实施细则的内容也逐渐趋于完善,但人员力量不足导致风险管控面临十分严峻的状态。

  (二)制度机制风险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现有的城乡居保制度已经不能很好地满足经办的需求,需要进行完善。例如城乡居保与职工养老保险数据比对机制时效性不足。通过实际经办工作来看,城乡居保相关待遇审批的时效性较强,而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审批发放往往在城乡居保之后,加之职工养老存在补缴欠费或补发待遇情况,容易造成疑似就业或重复领取待遇问题。

  (三)系统管理风险

  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无法满足业务经办需求的激增。一是城乡居保信息系统数据处理能力略显不足。系统功能漏洞问题依然存在,无法满足现实工作的需求。对特殊情况处理的申请需求、申请流转、申请审批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内审内控未嵌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业务经办内控管理工作仍在系统外运行,采取经办抽查方式进行,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四)数据共享风险

  数据安全、数据共享、数据规范是做好经办工作的前提,在经办中因数据无法共享、比对滞后所造成的问题比比皆是,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是当前跨部门数据比对机制无法及时有效满足内控需求。通过建立各部门间的数据核查比对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数据共享难题,但存在比对时间长、联系部门杂等条件限制,费时费力,加大了经办人员工作量,且有些数据仍无法比对。二是信息平台比对的数据有滞后情况。通过各种信息平台进行比对的数据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不共享带来的问题,但所比对的结果存在1-6个月的滞后,仍未实现实时比对、实时共享、实时预警的需要。

  三、加强经办内控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内控管理可持续发展

  一是健全组织架构,严格风险管理工作,确保各项业务和风险管理有效开展。发挥“头雁效应”,做好组织领导,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强经办风险防控工作上来,保证内控管理机制有效落实。二是开展风险警示教育,筑牢红线意识。通过警示教育分析典型案件、外聘专家等方式对风险进行有效识别。通过讲案例、摆事实,进一步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参与感,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适度增加经办人员数量。加强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社保经办人员业务素质,从源头防范风险、化解风险。适量增加经办人员编制,充实基层经办和内审内控人员力量。

  (二)抓好关口前移,完善社保相关的经办规程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经办管理。定期梳理完善城乡居保各项制度和经办规程,优化业务流程和内设机构设置,形成从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待遇审核、基金支付各个经办环节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运行顺畅的管理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全面取消现金业务、取消手工经办、取消社银人工报盘,严格城乡居保待遇社银直发。二是以问题为导向,完善数据核查机制。将城乡居保待遇享受情况纳入职工养老退休审批范围,建立事前数据比对,避免造成重复领取情况,杜绝基金流失。

  (三)强化系统建设,提高经办数据质量

  一是完善城乡居保系统建设。加快城乡居保信息系统的开发,增强系统功能应用,提升数据处理能力,实现全省经办操作统一、应用统一、规程统一、标准统一。二是实现内审内控进系统。将内审内控功能嵌入系统,对业务经办全流程进行细节控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经办结果进行反馈,充分发挥内控监督职责。三是增加数据稽核功能。定期筛查、分析、研判数据质量,确保每项数据来源清楚、过程可查、结果可信,进一步促进城乡居保数据质量明显提升,为科学研判宏观形势、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维护参保人员权益提供有力支持。

  (四)落实数据共享,实现内控智能化管理

  建立跨部门数据比对平台,并嵌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实现自动数据比对功能,注重数据跨部门实时比对,减少人工跨部门数据比对,降低人为干预比对结果,实现及时预警,做到及时处置,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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