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陕西省委会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张炜达一行深入铜川市就《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开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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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0日,为贯彻落实民革陕西省委会有关“大学习、大调研、大联合、大提升”任务暨《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工作开展调研活动,民革陕西省委会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张炜达、副主任委郭军利、吕科技带领柳强、曹东、肖妮、杜维娟、杨永忠、 张鹏、马妍、司李等11名民革党员深入铜川市开展调研工作。铜川市司法局副局长李锋、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严冰以及铜川市耀州区司法局负责人一同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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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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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元迪律师事务所现场

  上午,调研组分别深入铜川市耀州区法律援助中心、陕西元迪律师事务所、陕西宋林科律师事务所进行了现场听取、实地查看、翻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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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宋林科律师事务所现场

  “一中心两所”一线单位分别结合各自关于法律援助业务流程、发展情况、制约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问题、成因和意见发表了演说,为进一步修订《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提供了充分参考。

  下午,在铜川市司法局三楼会议举行了《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工作调研座谈会。座谈会首先由铜川市司法局副局长李锋致辞,并详细介绍了全市司法系统就贯彻落实《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其次,市法律援助服务中心主任严冰、各区县司法局分管领导、法律援助服务中心主任、陕西宋林科律师事务所、陕西元迪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负责人及律师结合工作实际就《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逐条、逐句进行了认真剖析,并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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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调研现场

  张炜达主任一行在听取铜川市司法局副局长李锋、各区县司法局分管领导、法律援助服务中心主任、陕西宋林科律师事务所、陕西元迪律师事务所等单位负责人及律师关于修订《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后,对铜川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给民革陕西省委会社会与法制委员会提供此次调研活动表示感谢。他指出,法律援助是民生伟大工程,意义重大。

  今天所见所闻,铜川市切实履行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在法律援助政策保障、应援尽援、服务质量、社会宣传等工作方面有特色、有创新、有亮点、有成效,为服务和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今天的调研情况,调研组将带着铜川基层一线建言献策、问题意见,尽快形成修订《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书面材料向民革陕西省委会、省政协交上民生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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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调研成员

  民革陕西省委会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党员,铜川市及各区、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市、区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陕西宋林科律师事务所、陕西元迪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部分律师约30余人参加了此次调研活动。

  (文图/杨川 曹东 张鹏 吕科技 柳强 司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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