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三秦工匠”开始申报 名额由20名增至40名

  经陕西省委、省政府批准,2021年我省将加大选树力度,评选40名“三秦工匠”,名额相比往年增加1倍。

  由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总工会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荐申报2020年“三秦工匠”的通知》指出,今年“三秦工匠”推荐申报对象为陕西省内各级各类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中在基层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

  推荐申报对象应具备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具备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等级,在职工群众中有较大影响力,一般应获得过市、省级产业工会或相当级别以上表彰奖励。

  除此外,推荐申报对象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较高的技能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技能水平处于领先、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

  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获得国家专利或先进操作(工作)法,掌握绝招绝技绝活,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企业技术改造、高新技术设备的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对显著提升产品质量有重要贡献者。

  在全国一、二类技能竞赛取得前五名、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取得前三名、在省级二类技能竞赛取得第一名成绩者。荣获中华技能大奖、省部级以上技术能手、陕西省首席技师称号者。

  在当前国家和省上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领衔的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在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师带徒等方面成绩突出,被命名为省级以上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

  符合入选条件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市级工匠、陕西产业工匠人才优先评选。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6月为推荐申报阶段;7月至9月底为资料审查、专家评审、公示阶段;10月至11月为审批阶段。

  通知特别指出,企业车间主任(不含)以上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双师”型人才)均不作为推荐申报对象。

  本次评选还将围绕工业母机、光子产业、智能制造、新能源开发与利用等发展需求,挖掘发现培育为陕西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的行业领军人才,并在特殊工种(小工种)中发现和培育工匠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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