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这明确了今后五年劳动关系工作的目标任务,也进一步为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指明了发展方向、作出了具体部署。我们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障碍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实现新时代劳动关系发展和共同富裕的战略举措,需要从实际出发,勇于打破传统思维定势,加快体制机制建设。
一是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健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组成的三方机制,加强县、乡两级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劳动关系协调组织体系,探索建立企业方代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研企业、走访职工,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劳动关系发展状况,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突出问题。
二是完善劳动监察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进一步健全完善覆盖全省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线索反映监管平台,实现维权服务全省联动、“一网通办”,高效查处违法案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依法维护职工尤其是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劳动者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安全等基本权益。发挥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工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等监督作用,形成高效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是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逐步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推动村(社区)、企业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支持工会、商(协)会依法建立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加强仲裁标准化建设,建立仲裁办案管理和评价机制。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服务,大力推进数字仲裁庭、智能仲裁院建设。
坚持共商共建,统筹做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
劳动关系是经济健康发展的“晴雨表”,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风向标”,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必须突出共商共建共享。
一是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打造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通过劳资协商、恳谈会等方式,促进企业经营者与职工之间的交流。建立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协调协商机制,提升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和自主解决劳动纠纷能力。同时健全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协同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引导企业开展预防协商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劳动关系矛盾的发生。
二是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推行集体协商制度,引导企业与职工树立“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有难题共同解决,有困难共同克服”的协商理念。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机制,快递、外卖、网约车等行业重点就抽成比例、劳动定额、进入退出平台规则、休息休假、奖惩制度等开展协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经济权益。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积极探索技能要素参与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协商确定技能工资、创新成果奖励等激励机制,让各类人才更好服务企业发展。
三是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标准体系,科学设置创建指标,健全评审评估制度。完善创建激励机制,发挥人社、工会、企联/企协、工商联等部门政策支持作用,用足用好用活培训补贴、社保补贴等激励政策,引导鼓励各类企业参与创建活动,营造共商共建共享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社会氛围。
坚持系统思维,持续夯实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需要法律保障、工作合力、服务能力方方面面的配合、各个环节的协同。
一是完善和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积极适应经济形势变化,关注新业态劳动者、超龄劳动者等权益保障,及时修订完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章,加快推进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提高职工依法维权能力,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督和劳动争议纠纷调处,推动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
二是切实发挥各部门、各层级合力作用。用好就业工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作、协调劳动关系等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抓总优势,调动各成员单位力量,强化多部门、多元化处置,横向加强与政法、宣传、网信等部门沟通,强化数据共享、协同发力。纵向人社部门内部实时互联、及时报告,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互动有力、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齐心协力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是稳步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建立以就业为主线,串联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业务,打造省市县贯通、多部门互联的常态化供需对接、用工管理平台。优化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流程,明确服务要求,强化保障政策。科学设置、合理布局人社基层公共服务站点,提升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效能,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便捷的服务。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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