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协议应当在网上公开
同学微信群里日前出现了这样一个微信: “我们反对医保局每15天出一次院的规定!病没治好就强迫病人出院,然后再住院。为什么呢?说是保证病床周转率。15天办一次入院手续,各种检查重做一遍,增加了医疗费开支。特别是病人要多交一次报销起付线的钱。这规定一定要改!为了我们自己利益,请大家多多转发。”这条微信显然是对医保相关规定的一个误读。
我看了看发微信者,知道此人的婆婆因脑梗造成了瘫痪,目前正在住院期间。为了让同学正确理解医保政策,也为了保护她家人的合法权益,我给该同学打了电话,说明病人住院15天就要出院是对医保相关规定错误理解。医保部门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医疗服务协议中是有一些考核指标,但这些考核量绝不是针对每个患者的,而是考核该医院一段时间的平均数。举个简单的例子,如规定某医院全年次均住院费用为6000元,但并不是说每个住院患者都不能超过6000元, 因为有的住院病人费用是3000元,有的住院病人费用是8000元。如果医院的医生以6000元为标准,让病人先出院再重新住院,这是一种违规行为,是要受到医保部门查处的。
同学问我: “你说的这些条款,我们在哪可以查到呢?”
我回答说: “这些条款都在每一个医疗服务协议中。到医保局和医院都可以查到。”
同学说: “为什么医保局不能将此协议挂到网上呢?让人人都能看到呢?”
细想同学的话在理。医保部门是参保者的利益代表,医保部门与医疗机构经过谈判签订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中的所有规定,都是为了维护参保者的利益,而这样的协议内容如果不公布出去,参保者又如何知晓,又如何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呢?
近年来, 为了保证医保制度的平衡运行, 为了维护参保患者的合法权益, 各地医保部门进行了多方的努力, 如实行总额预算下的付费方式改革、 建立智能医保监管系统, 医保工作者深入病房了解参保患者的意见建议等。但如果能将医保部门与各个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医疗服务协议都挂在网上,并告知所有的参保者,当参保者住进那家医院,就可通过查阅具体的服务协议规定,了解医保部门是怎样规定的,医生的哪些做法是不正确的。
患者住院15天必须先办理出院,再办理入院;患者住院的医疗费达到一定额度后必须先出院,再办理入院……当医生再向参保患者说这些话时,参保患者就可通过上网查看相关服务协议规定,来识破谎言,来向医保部门举报,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作者:晓 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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