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5月18日,山阳县召开县内企业负责人会议,培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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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实施一周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山阳县采取县政府常务会领学、电视讲座、集中宣传等,多渠道、多手段、多角度学习宣传,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学法、守法、知法、懂法氛围;县劳动监察大队进企业工地宣传,督促企业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程结算、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制度;同时加强执法检查,严惩违法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用工单位劳动用工秩序日趋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逐渐减少。

  为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山阳县劳动监察大队举办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再次集中组织学习条例,通过《条例》解析,案例分析等法律讲座,提高企业负责人对《条例》的知晓率和遵法守法意识,确保《条例》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贾永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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