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刘翔同志:忠实履职 为民服务

  刘翔同志,1986年出生,2009年进入白水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201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15年任一中队队长,本科学历。参加工作以来认真学习业务,忠实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努力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身正气、不畏邪恶,在基层劳动保障这个平凡窗口默默服务劳动者,多次被县、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学习本领、钻研业务

  2009年,刘翔同志进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岗位,面对陌生的工作环境和复杂的业务知识,一时的不适应没有让他退缩,凭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下大力气学习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虚心向老监察、熟悉业务的同志认真学习,主动参加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案件处理,理论与实践想结合,迅速的掌握了案件处理流程。2009年11月一名四川籍农民工走进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向刘翔同志反映其2009年11月在白水县纵目乡从事钻井作业,因业务流程不熟悉,老板将其辞退,其个人觉得工资应为700元,老板称工资12月中旬向其发放,其无钱生活从纵目乡步行至县城已滞留4天,无钱住宾馆将自己身份证抵押至宾馆,走投无路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试试看能不能提前要到工资返乡回家。刘翔同志请其立案处理,其称没有上过学,不会写字,一天都没吃饭,只想要到工资尽快返乡,说完就跪在地上,嚎啕大哭。刘翔同志第一时间将该农民工扶起,并自掏50元请其吃饭并将该情况汇报至中队长。中队长听到汇报后,待该农民工吃完饭后,立即驱车与刘翔同志、该农民工赶到该项目现场,对项目上的工资发放制度予以支持,但对特殊情况必须特殊处理,不能让农民工因欠薪滞留白水,该项目经理也表示理解,经与该农民工核对账务,向该农民工支付了680元工资。领到工资后,该农民工说根本没有想到劳动监能这么快、这么好的处理自己的工资拖欠问题,自己本想要点路费回家就行,没想到工资一份不欠,还将自己送到车站,让其返乡,其一再表示要请中队长、刘翔同志吃饭,中队长、刘翔同志婉言谢绝。

  在面对一线农民工的12年中,这样的事情太多太多,农民工前来投诉,其作为弱势群体不注意保留证据往往无法提供相关资料,刘翔同志本着让“农民工少跑路、自己多跑路”的服务理念,上千次化解矛盾,为农民工依法维权,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得到了广大农民工的认可。

  心系民工、依法追薪

  2013年12月,13名东北籍农民工反映安徽某公司白水县输煤管道项目拖欠工资500468元,项目经理刘某向农民工出具欠条后已无法联系,临近年关13名农民工情绪激动,多次上访讨薪。接到案件后,刘翔同志配合中队长安抚工人,制作询问笔录,联系安徽某公司法人杜某某,要求其来白处理,杜某某称刘某挂靠其公司,拖欠工资一事与其公司无关,属于刘某私人行为。经大队领导研究,决定向公安机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安徽某公司法人杜某某及项目经理刘某,在采集完13名农民工笔录准备相应材料后,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移送了案件,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刘翔同志驾驶个人车辆会同公安机关3名干警远赴安徽萧县、江苏沛县3天内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杜某某及刘某抓获归案,抓捕过程困难重重,3名公安干警连夜审讯,突破案件。刘翔同志驾驶车辆、保障后勤。在进入我县境内时13名农民工购置鞭炮、锦旗向刘翔同志及3名公安干警庆功。后经检察院、法院介入安徽某公司年前足额向13名东北籍农民工支付了所拖欠的500468农民工工资,13名东北籍农民工顺利返乡过年。杜某某及刘某也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此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办理成功,为渭南市首例,极大的震慑了用人单位恶意欠薪的违法行为,极大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刘翔同志担任中队长后2018年又向公安机关移送某某煤业拖欠283名农民工3971480元工资一案、2019年移送王某某拖欠72名农民工567317元一案,2019年移送陕西某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43名农民工437918元一案,上述案件的移送成功,与刘翔同志扎实、严谨、不畏强权的工作态度息息相关,惩戒了违法企业,实现了社会公平正义。

  忠于职守、为民维权

  2017年10月12日,王某等165名农民工向县入社局投诉吉林省某建工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7464895元。此案涉及人数多、拖欠金额大,因该公司法人已被公安机关拘捕,公司瘫痪无力支付等情况,刘翔同志接到案件后,认真研判,分析案情,一面心平气和安抚滞留白水农民工,一面积极主动联系相关单位。当得知市某局接接手该项目后,刘翔同志第一时间会同县法院领导赴市某局向领导汇报案情,请市某局从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不受侵害出发,筹措资金,尽快兑付。市某局领导听到此事涉及农民工工资也高度重视,安排市某局相关工作人员配合核算账务,该笔款项转入县人社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县人社局第一时间将7464895元农民工向王某等165名农民工进行了转账发放。王某等6人代表165名农民工向县人社局赠送了3面锦旗,以表谢意。

  2015年担任中队长以来,刘翔同志办理的难案、大案不胜枚举,农民工、群众、企业赠送30余面锦旗足以说明刘翔同志办案的高效、便民,事事从劳动者出发,事事以劳动者考虑是刘翔同志的宗旨。短短的6年时间,刘翔同志处理千余次案件,为农民工讨薪5000余万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誓言。

  铁肩重担、尽责护民

  2020年9月8日中午1.00点,刘翔同志正在家中吃饭,突然接到公安机关电话,称白水县一处烂尾工地苟姓民工跳楼讨薪。刘翔同志立即驱车赶到现场,会同公安局领导一同上至11楼顶层劝慰农民工,再多次劝慰无果后。刘翔同志告知苟姓民工只要下楼配合工作,明天向其解决10万元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苟姓民工民工询问刘翔同志身份,刘翔同志回答其是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就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苟姓民工在刘翔同志的劝说下,放弃跳楼,配合工作。当天刘翔同志联系约谈该项目负责人,说明利害,责令其核算账务后支付苟姓民工劳务费,第二天该项目负责人通过县人社局专用账户向苟姓民工支付10万元农民工工资,刘翔同志告诫苟姓民工以后讨薪要采取合法程序,不能采取过激行为,如果发生严重后果,损失的还是自己。苟姓民工向刘翔同志再三表示感谢,保证以后再不会采取过激行为讨薪。

  在处理多次农民工采取极端行为讨要工资过程中,刘翔同志多次化解矛盾,迎难而上,始终将农民工当成自己的亲人,用真心换取真心,得到了广大劳动者的认可,维护了县域内的社会稳定。

  在面对五湖四海、天南海北的农民工踏实工作12年的刘翔同志,始终以饱满的热情为农民工解决问题。面对谩骂、指责、诋毁,刘翔同志始终保持初心不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广大劳动者服务,让劳动者付出有回报,让汗水不白流。面对强势、强权不退缩,迎难而上,依法行政,始终把劳动者利益放在第一位,成为劳动者的代言人。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刘翔同志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为劳动事业发光发热,他总说最高兴的事就是看见劳动者拿到自己应得的工资,拿在手上,数够了,开心一笑,小心翼翼的放在钱包中,提起行囊,慢慢远去、安全返乡。他说,这就是他一个共产党员最满足、开心的时候。(李楠  审核:李耀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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