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诚服务显担当 化解纠纷暖民心——长武县人社局劳动权益保障工作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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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5日,梁先生将印有“感谢劳动监察部门的公正处理,为我维护了合法权益”字样的锦旗送到了长武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干部王伟的手中,对长武县劳动监察公正高效,全心为民,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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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2023年3月,梁先生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单位安排,在长武县境内某矿业公司从事井下安装工作。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法定义务,造成梁先生的社保滞纳、加班费拖欠等问题。在与单位交涉无果后,2024年8月,梁先生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由向长武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按照劳动纠纷“四整合”工作法,县人社局指派劳动保障监察员王伟同志负责,仲裁员鲁文龙同志配合共同协调处理该起劳动争议案件。由于双方对经济补偿金额存在争议,多番协商沟通仍不能达成调解协议。通过细致查看证据资料,并与当事人充分沟通,王伟同志发现双方说辞中存在漏洞,依据证据不足的情况充分向当事双方宣讲国家劳动法律法规。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等方式,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代表当场向梁先生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共计13300元,案结事了,双方再无其他劳动争议。

  近年来,该局牢牢把握新时代劳动权益保障工作新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公正执法,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深度融合,落实递进式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努力在受理环节减少案件增量,实现劳动维权一体谋划、统筹推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实践中探索建立了劳动纠纷“四整合”工作法(即:整合监察仲裁机构,劳动纠纷化解实现“一体化”推进、整合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劳动纠纷化解实现“一站式”服务、整合调解仲裁效能,劳动纠纷化解实现“一条线”衔接、整合线上线下平台,劳动纠纷化解实现“一张网”通办),实现仲裁监察优势互补,及时有效预防劳动争议,多措并举化解劳动纠纷。此外,鼓励支持监察员参加仲裁员培训,取得仲裁员证书;鼓励仲裁员参加监察员培训,取得监察员证书,目前共有8人获得“双证”,实现了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仲裁的有效衔接和人力资源利用率最大化。

  今年以来,该局累计协调处理全县各类劳资纠纷案件103起,其中通过劳动监察协调办结欠薪案件43起,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办结劳动争议案件60起(包含调解32 起,裁决12起,撤诉11起,“互联网+调解”平台办结案件5起),追回592名劳动者工资671.73万元,为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通讯员:曹肖 韩凯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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