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城乡居保中心:严格执行待遇发放“三不”承诺制度

  (通讯员:李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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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宝鸡市太白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事的服务态度,严格执行待遇发放“三不”承诺制度,保证辖区参保群众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及时准确。切实发挥了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作用,有利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提前谋划确保“不漏一人”。加强县、镇、村(社区)三级业务经办工作平台建设,提前下达全县到龄人员信息,协助指导群众完成待遇申领手续,通过重点信息前置审核等方式,有效实现养老待遇到龄即享。同时,针对养老关系转移人员,积极对接相关险种经办机构,及时划转个人账户资金,完善合并手续,有效确保待遇发放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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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致核算确保“不少一分”。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提前做好资金测算工作,确保资金筹措到位。充分发挥业务系统待遇核定等优势,确保每一笔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准确发放。针对涉及待遇补发、大额发放人员严格执行县级报告、市级审核制度。同时与代发银行签订协议,全面实现待遇精准按时发放。

  多措并举确保“不差一天”。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年审制度,有效实现年度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全覆盖,坚决杜绝虚报冒领现象,保证基金安全运行。同时,对于高龄、行动不便、不会使用智能设备的部分待遇人员,组织专人上门服务,充分保障每一名参保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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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12月,2024年共计发放养老金2067.58万元,发放92848人次,月均发放7737人次,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22.68元,位于全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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