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三个三”提升工伤保险质效

  (郭家斌 袁素娟 蒋春柳 审核: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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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石泉县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规定,探索建立“工伤认定严把三环节、参保稽核做到三到位、待遇支付秉承三规范”的“三个三”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工伤保险保障质效,有力地维护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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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认定严把“三环节”。一是严把资料审核环节。认真审核用人单位或受伤害职工提供的工伤认定申请,资料提交齐全且符合法定程序的,给予受理;资料提交不齐全的,书面通知补正材料;不符合法定程序的,不予受理。二是严把事故调查环节。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及时对当事人、证人、用人单位逐一调查询问,对伤情未恢复、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采取上门调查询问核实。必要时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围绕疑点和争议焦点,周密制定调查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力求每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对于轻微伤害案件,通过耐心细致讲解有关法规政策,促使企业和职工双方达成案外调解,快速结案。在维护双方权益的前提下,努力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有效降低维权成本。三是严把工伤认定环节。调查结束后,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及第十五条规定的,依法予以认定为工伤,针对疑难工伤案件建立“会诊”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集体研究、充分论证后作出认定结论,确保认定结论准确无误。截至目前,共受理工伤认定案件59件,认定为工伤(亡)案件36件,正在调查案件13件,中止案件6件,调解案件2件,撤回工伤认定申请案件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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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稽核做到“三到位”。一是政策宣传到位。2021年以来,利用劳务招聘会、技能培训、“12.4”宪法日等重要活动和节点,在繁华街区、社区、工业园区、社区工厂等地累计开展工伤保险法规政策宣传1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深入参保单位实地开展工伤预防政策宣传指导35次;利用县政府网站、石泉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工伤保险法规政策100余篇,为参保缴费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费率执行到位。严格按照八类参保行业费率核定用人单位工伤缴费标准,严格落实书面承诺制,确保缴费基数真实准确。严格执行浮动费率、疫情期间降费、新业态行业参保政策,严格劳务派遣单位工伤参保缴费关口,确保参保缴费精准。三是内控稽核到位。制定超高待遇发放审核工作制度,严格落实稽核工作程序规定,工伤人员转入、转出实行双人互核。没有发生职工新参保有超规定参保现象。2023年1-7月参保单位278个13542人,基金收入122.56万元,支出125.27万元。全县6家快递物流公司、121名员工已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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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遇支付秉承“三规范”。一是岗位设置规范。重点岗位按照要求定期轮岗、不兼任,有效防范风险隐患。二是待遇发放规范。工伤待遇业务通过核心系统审核发放,待遇发放全部符合领取条件、发放渠道、项目规定,并足额发放,没有违规领取待遇的现象。三是医疗康复管理规范。与工伤医疗、康复机构签订协议,工伤医疗管理、康复管理规范,工伤保险待遇严格按照“三目录”范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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