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再次提高

  根据陕西省人社厅、财政厅和市人社局、财政局文件精神,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金最低标准提高4元。为将这一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商州区人社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要求商州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干部加班加点、克服困难,应调尽调、应发尽发。调待工作在市养老保险处的精心指导和居保中心工作人员的全力配合下,于2021年10月25日全部调整补发到位。

  本次调待共涉及75365名领取对象,人均补发12元,共计补发90.19万元。目前,我区基础养老金标准为:60-64周岁人员119.5元/月;65-74周岁人员129.5元/月;75-84周岁人员139.5元/月;85周岁及以上人员149.5元/月。

  这是商州区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以来的第五次调整,充分发挥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之中的兜底性、普惠性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者:王建锋 校审:赵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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