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白泉分公司组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需求,同时为进一步加强该企业消防安全治理专项工作,切实履行火灾防控、灭火救援和企业内消防宣传等各项职责,全面优化企业消防安全环境,保障企业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受该企业委托,现面向社会招录企业专职消防员,具体如下:
一、招录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5.年龄18-35周岁(1988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不低于165cm,消防工作亟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
6.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热爱消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7.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染发、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具有能够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65CM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标准体重=(身高-110)kg;五官端正,双眼裸视4.6以上,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于试用期或工作期间再次发病的,以欺诈按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8.消防车驾驶员招聘对象需持有B2以上汽车驾驶证或C1汽车驾驶证,且两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或不承担主要责任,驾龄两年及以上者优先;
9.复员退伍军人、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2年以上或有从事消防工作经验、具有初级以上国家游泳救生员资格或具备搜救犬训导、通信、汽车修理等其他专业特长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烈士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政府招录、事业单位招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限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录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录基本条件要求的;
4.不符合体检标准或患有不宜从事消防工作的疾病;
5.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道德败坏,有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7.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腰间盘突出、腰肌劳损、半月板损伤等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情形的;
8.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本人及家庭成员中有违法犯罪或参加非法组织、缠访闹访记录;
10.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有企业相关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如有故意隐瞒或虚构以上情形者,视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用人单位随时可以要求退出招录或辞退。
二、招录岗位及薪资待遇
1、灭火救援岗位(消防员):
从事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同的执勤训练、灭火救援、社会救助、消防宣传和防火检查等工作或从事相关管理岗位。
2、驾驶员岗位(B2消防车驾驶,C1行政车辆驾驶)
在国家、政府、企业、社会消防救援队伍从事消防执勤车辆、防火监督执法车辆的驾驶工作优先。
三、待遇及保障
1.所有岗位录用人员均为派遣制员工,试用期3个月。在此期间集团会组织不少于两次的体能、技能和心理测试等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立即与陕西汇丰人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提前结束;
2.薪资待遇:试用期实发基本工资每月2160元,需缴纳训练用服装费1500元,发放集中训练期间所需的相关装备及防护用品,正式录用后退还;正式录用后灭火救援岗位、消防车驾驶员C1照岗位每月3500-5500元,消防车驾驶员B2照岗位每月4000-8000元,管理干部岗位每月8000元起,以上均有岗位补助(另计),取得消防相关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含军队承认的初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的人员按照规定每月增加相关工资补贴;结合工作能力,集团给予优秀员工每月通勤补贴或休假产生的车票报销;
3.管理及工作待遇:招录后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量化考核制度,所有岗位采取不定时工作制(24小时驻勤),每月安排4-8天轮休假,免费安排住宿;工作满一年,每月轮休假8天以上,所有岗位均有年终奖励工资;伙食餐补参照集团职工伙食标准,统一由集团缴纳伙食灶,不发放至个人;
4.工作业绩突出者可申请入党,推荐参加国家相关职业技能鉴定取证工作,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5.按劳动法规定参加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执行相关标准。具体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准,队员实行每年增资制度;
6.工作地点:陕西安康(白河、旬阳、石泉)。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29-38958888(转8402) 15619386587(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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