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白水县人社局推进公益性岗位规范化管理

  (通讯员: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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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渭南市白水县人社局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健全管理机制,推进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规范化。

  制定严格的认定标准。用人单位在申报资料之初,严格按照规定审查聘用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残疾人《残疾证》,低保户低保证,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退役军人退伍证,其他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填写《白水县公益性岗位登记表》和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保证聘用人员控制在就业困难人群范围之内,对不属于就业困难的人员不予聘用。

  严格审核制度。用人单位在年初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时,需准备好每个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一份,缺一不可。上报县人社局进行审核备案。

  严格考勤制度。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上岗情况实行按月考勤,确定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县人社局对全县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情况通过打电话、深入社区等方式进行随机抽查、定期检查。各单位需建立本单位每日的工作考勤表一季度送往县人社局一份复印件,并将考勤结果作为岗位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确保规范用人、一人一岗、杜绝冒名顶替。

  严格补贴发放。对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设立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单独列账。用人单位填写《白水县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县人社局依据各单位申请和考勤情况向各用人单位账户拨付。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虚报、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各单位每月都需要有岗位补贴发放签收表,并一季度向人社局提交一份复印件。

  严格动态管理。实施规范化的动态进出机制,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台账和数据库,有效掌握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变动情况。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应终止劳动合同;对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再就业须中途换人的情况,按照规定另聘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合理流动;对于从事公益性岗位累计满36个月后需退出公益性岗位,鼓励通过其他途径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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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监督制度。把“责任追究制”贯穿到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检查的全过程。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岗位使用、待遇落实等情况的检查监督,确保人尽其责,财尽其用。针对在检查过程中个别单位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责令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对于整改不合格的,停止其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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